
1、负责全中心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,对外联络,新闻宣传、信息整理上报、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;
2、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、文字处理、档案管理;
3、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;
4、负责安全保卫、行政执法、资产保全、会议组织、行政后勤管理(含车辆管理);
5、负责中心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;
6、负责组织学习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
7、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;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、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、使用计划,中心管理费用预、决算,经财政部门审核,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;
2、负责全是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,指导、监督各县管理部、中心业务部内部会计业务;
3、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方案,经财政部门审核,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;
4、向财政部门、管委会、省建设厅定期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;
5、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,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核,管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告;
6、向相关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;
7、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电算化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,保证系统正常运行;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、负责编制、执行市中心授权业务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2、负责相应业务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提取、使用的审批;
3、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贷款等情况;
4、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,负责贷前调查、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;
5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;
6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;
7、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;
8、市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。

1、完成隆阳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县级管理部相应职责;
2、对县级管理部进行业务指导、检查;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管理、指导。